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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扬州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0年1月8日·扬大委〔2010〕2号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形式,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在推动党的理论武装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校党委中心组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宣传部负责学习计划(专题)的拟订、学习材料的提供及相关学习服务工作。

学院党委中心组由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学院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学院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或兼职宣传员任学习秘书,其职责参照校中心组有关职责。

二、学习内容及要求

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重温党的历史,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学校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知识。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中心,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相结合,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境界。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着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战略思维水平,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引领实践创新、推动科学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形式

1、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由党委统一安排,原则上每个月安排1次,每学年不少于10次。精心设计学习专题,合理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

2、个人自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内容的系统性、针对性,做好学习笔记,随时接受中心组的考核检查。

3、年度专题学习研讨。根据实际需要,围绕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召开年度专题学习研讨会。

4、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针对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

5、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每位成员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并适时组织学习交流。

各级中心组在工作中应注重以上几种形式的有机结合,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并积极运用干部学习讲坛、网络交流等形式,不断改进学习方式,以适应形势发展和领导干部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学习管理

党委中心组每年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和完整的学习台账(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调研报告等)。坚持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校党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等定期对院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重点考核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党委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工作等情况。考核结果由组织部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院级党组织中心组应在每年开学初向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学校适时开展中心组学习体会和经验交流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党委中心组要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加强对院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秘书的培训,保障中心组学习经费。

校机关各党总支、离退休工委、后勤党委等可参照本制度,规范各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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