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党〔2014〕4 号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
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系(部门)、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班级学风和班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对《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建院党[2007]13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颁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
中共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班主任 绩效考核 奖励办法 通知
抄 送:学工部 (共印20份)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
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
为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班级学风和班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颁发《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
一、班主任绩效考核的原则
1.分年级或专业考核原则。绩效考核主要按年级进行,兼顾专业情况。
2.基础工作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原则。绩效考核体系由基础工作和工作绩效两部分指标体系组成(具体见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表);非毕业班基础工作满分50分、工作绩效满分70分,合计120分;毕业班基础工作满分50分、工作绩效满分90分,合计 140分。
3.分等级奖励原则。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占全体班主任数的30%、50%和20%;学院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对考核良好的班主任奖励600元,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奖励300元;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班主任,考核不定级并由学院根据情况进行调换。
二、绩效考核范围
1.考核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及研究生班主任。
2.考核工作按学年进行。
三、绩效考核程序
1.每年年底各班主任撰写班主任工作小结,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上交《班主任工作手册》。
2.由院学工办对上学年班主任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
3.由院学工办将考核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总结表彰。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与教师评奖评优和职称晋升挂钩,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表
类别 | 考核项目分值 | 分值 | 考核要求 | 得分 | |
自评 | 院评 | |
基础 工作 | 1.参加班主任会议 及其他活动 | 10分 | 按时参加学院每次班主任会议或活动,获10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因故不能参加者,事前须请假,事后须主动补会;因事请假,但事后未主动补会的视同无故缺席。 | | | |
2.主持召开班会 | 10分 | 新生班级至少主持召开班会10次,其他年级至少主持班会6次,均须做好记录, 获10分。未能按要求召开班会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
3.深入学生宿舍情况 | 10分 | 平均每月到班级学生宿舍不少于3次,累计不少于30次(以宿舍值班室登记记录为准),获10分。每少一次,扣0.5分/次,扣完为止。 | | | |
4.与班级学生谈话情况 | 10分 | 每学年至少与每名学生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获10分;每缺一名,扣0.5 分,扣完为止。 | | | |
5.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 10分 | 按照要求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班级工作,未能完成者,每次酌情扣1-2分,扣完为止。 | | | |
工作 绩效 | 1.班级学习成绩 | 20分 10分 | 非毕业班按班级学年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分为5档(每档占同年级班级数的20%,以下同),分获20、16、14、12、10分; 毕业班按班级毕业学年上学期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分为5档,分获10、8、6、4、2分。 | 此项由学工办统一计算 | |
2.毕业生考研 | 10分 | 针对毕业班级,按班级考研报考率和录取率综合排序(参照学校对学院考评办法),分为5档,分获10、8、6、4、2分。 | |
3.毕业生就业 | 20分 | 针对毕业班级,按班级初次就业率和年底就业率综合评分(参照学校对学院考评办法),分为5档,分获20、16、14、12、10分. | |
4.英语四、六级过级 | 10分 | 按班级四级通过率,分为5档,分获5、4、3、2、1分; 按班级六级通过率,分为5档,分获5、4、3、2、1分。 | |
5.课堂督导评学 | 10分 | 学校督导没有反映课堂学风问题的班级,获10分;学校督导反映课堂学风问题的,根据严重程度每次扣1-2分,扣完为止。 | |
6.文明宿舍、宿舍违章 | 10分 | 根据班级文明宿舍比例由高到低排序,分为5档,分获10、8、6、4、2分; 根据宿管中心以及学院检查的宿舍违章情况,每次扣0.5--2分,扣完为止。 | |
7.班级学生违纪 | 10分 | 没有学生严重违纪,获10分;学生违纪受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按程度扣分,通报批评扣0.5分/人次,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扣1-5分/人次,扣完为止。 | |
8.班级学生科技创新 | 10分 | (1)申报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报获0.2分/项,立项获0.4分/项,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班级为准; (2)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5、3、2、1分,省、校级比赛获奖折减加分;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分别按金、银、铜分别加4、3、1分,省、校级比赛获奖折减加分;团队项目根据人员组成情况分配分值。 (3)在全国、省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每项加1—2分,团队项目根据人员组成情况分配分值。 (4)此项得分上限为10分。 | 自评 | 院评 | |
| | |
总分 | 非毕业班基础工作满分50分、工作绩效满分70分,合计120分; 毕业班基础工作满分50分、工作绩效满分90分,合计 14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