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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19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将学院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本于2020年4月20日前发送至ydjiaoyanke@163.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纸质文本报送时间根据学校开学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旭、夏小燕。

 

 附件:1.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

       附件1:关于印发《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doc

    2.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

       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xlsx

    3.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

       附件3: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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