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19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将学院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本于2020年4月20日前发送至ydjiaoyanke@163.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纸质文本报送时间根据学校开学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旭、夏小燕。
附件:1.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
附件1:关于印发《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doc
2.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
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xlsx
3.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
附件3: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