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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建立和完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教育机制,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气,形成全面育人的良好局面,学院决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1.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生。

2.原则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的前50%。

二、申请原则

采取导师与学生“互选制”方式,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学院统一调配。

三、申请程序

有意愿申请导师的本科生,可填写《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团队一般不超过4个人。

四、实施要求

1.学生管理与考核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征询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深入导师研究生课题组,从事相关科研工作。

(3) 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成果交流。

4)每学年对科研成果进行一次综合鉴定。

5)原则上毕业前需要有论文、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

2.导师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进行科研方面工作,并进行进度检查,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科研科创、学习方法进行指导。

2)安排专任研究生负责本科生日常工作,并持续跟进。

3)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

4)关心学生的心理发展,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五、其他

1.设立奖学金,对于发表高质量论文、获专利授权或有其他重大科研成果的,给予一定奖励。

2.导师有权实行淘汰制,对于存在思想懈怠、长时间不与导师沟通、学术不端等行为,可终止对其指导。

3.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班级

(照片)

学号

籍贯

联系

方式

文化成绩

综合素质排名

_____ /_____

申报方式

□ 团队

□ 个人

团队其他成员

荣誉及获奖

感兴趣

研究方向

备注

(如有意向的导师,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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