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我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我院院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情况进行调整。
附:院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情况表
中共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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