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节假日值班巡逻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公共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强化校园安全综合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我院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1、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日、夜间值班、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值勤等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2、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3、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4、夜间值班应注意自身安全,发现情况,立即报告校区保卫部门。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6、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防盗、防火报警器应处于开启状态,报警器报警,必须及时查清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如有案情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7、重大活动必须制订安全保卫预案,根据需要安排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定人定岗,职责明确。
8、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