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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院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7、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

8、注意妥善保管一卡通,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9、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在校区内不得使用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校区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故障排除,不得私自打开配电设备。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进行卫生清洁时应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9、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0、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1、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2、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院有关部门,并注意自身安全。

3、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将衣物晾挂室外。

6、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四)学生校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校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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