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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信息员报告制度

    为了学院“平安校园”的建设,提供广大师生安全和稳定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加强学院信息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挥信息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精神和我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院学生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报告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及时解决一些隐性存在的问题。

  2、学生信息员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收集、整理班级里有关同学们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心理状况、学习状况、思想状况等主要信息。

  3、学生信息员的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和较好的心理素质与人际关系;

  (2)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实实在在的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3)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

  (5)具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学生信息员的职责:

  (1)能按要求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培训;

  (2)及时向学院反映同学们的情况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到课率、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尤其是一些不太正常的情况要及时汇报;

  (3)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及时向所属部门反馈;

  (4)及时准确的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任务。

  5、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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