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强化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学院实际,对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听课制度
每位班主任都要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检查学生的到勤、课堂纪律等情况,着力减少学生迟到、早退和课堂使用手机、睡觉、讲话等不良现象,填写好《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听课记录》,于月底报学工办,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结合其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进行批评教育;院学工办对存在问题的班级抽查听课,对相关班级和学生进行教育处理,每周对全院旷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公示。
二.深入宿舍制度
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每月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宿舍卫生和安全,了解各宿舍的学习氛围和人际关系,重视在宿舍区内与同学的交流,并在各宿舍楼的管理站做好签到。
三.“重点关注学生”会商制度
班主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重点关注各类困难、困惑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普测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因学业、就业、家庭、恋爱等原因出现异常的学生;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家庭贫困、深感自卑的学生;网络成瘾的学生;对新环境严重适应不良的学生;有重大病史或残疾的学生。
首先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梳理和排查,如班级中存在具备以上特点的学生,要填写好《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在与重点关注学生及其同学、家长谈话的过程中,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填写《班主任与学生谈话记录》、《班主任与家长谈话记录》,并及时交给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建档、保管;学工办每月组织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一次会商,参加对象为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团委相关成员及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针对不同类别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定期跟踪反馈,将相关情况报送校学生处、研工部。
四.学生家长联系制度:
班主任负责在本班级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基本信息数据库(学生姓名、父母姓名、联系方式、QQ或电子邮箱等)并及时更新维护,于每学期初报学工办,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申请校外住宿、夜不归宿或擅自离校出走、网络或网络游戏成瘾、经常旷课、出现多门次考试不及格、有心理疾患或精神障碍,患重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确认的。遇某些特殊情况时班主任需与家长随时保持联系,做好谈话记录的收集,填写《班主任与家长谈话记录》。如与家长联系后,未能促进问题的解决,由辅导员负责协助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必要时请家长到校,当面交流或家访。
五.与学生交流制度:
在新生班级中,班主任要在新生报到后的1个月内,与每位同学谈话一次,其他年级,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交流1次,为更好发挥学生党员干部作用,班主任与班干、党员至少交流2次,可单独交流,也可以小组形式交流,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进行记载;辅导员每学期与学院每位“四会”学生干部交流不少于2次。
六.重要活动参与制度:
班主任要主动参加班委改选、奖助学金评定、考风考纪班会、外出旅游等班级集体活动,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班会,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进行记录;班主任要认真参加学院的班主任工作会议,确保落实会议的精神,要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相关报告、演出、竞赛等学生集体活动,多渠道了解学生,把握育人的机会。
七.深入社会实践制度
班主任和辅导员应结合自身业务和相关工作,主动接触和了解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情况,帮助学生联系适合的实践岗位,组建社会实践团队,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辅导员每年暑期至少要有15天的企业实习锻炼经历,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感性认识,加深人才市场需求的了解,撰写1篇辅导员实践报告,对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提出建议,为就业指导工作积累更多生动鲜活的素材。
八.理论提升制度
班主任在每个班任职期间或班级毕业后半年内至少撰写1篇关于班级建设、专业发展、学生就业或学生工作相关主题的小论文(不少于2000字),由学工办定期汇编成册;辅导员要加强业务理论研讨和成果积累,积极参与校内外相关课题申报,每年至少提交1篇党建论文或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发表1篇围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学术论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注意学历的提升。
九.《班主任工作手册》制度
《班主任工作手册》是对班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一种书面的整理与记载,班主任应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记录,在学期结束时,学院将统一进行检查,并作为班主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