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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

 

  一、拟制学院教学工作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协助教学院长组织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教学计划的实施、变更与协调。

  三、协助开展本科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

  四、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

  五、协助分解、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并将排课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课表的协调维护及广陵学院相关专业课表的人工编排。

  七、协助审定教学日历。

  八、协助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九、配合院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调研、指导、咨询。

  十、组织学生网上评教。

  十一、配合开展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程等评估。

  十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工作的全程跟踪、检查、服务。

  十三、协助开展院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十四、教学工作量核算。

  十五、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员

 

  一、负责学生报到、注册工作。

  二、负责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提出学籍处理意见并办理相关的学籍处理手续。

  三、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

  四、学生选课及重修管理。

  五、负责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六、负责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

  七、负责学生证的发放、补办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乘火车优惠卡的发放、充值工作。

  九、负责符合条件的往届生返校重修与证书换(补)发工作。

  十、负责组织毕业班电子照片的采集。

  十一、考试(含补考)工作安排。

  十二、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考试,并协调安排相关监考工作。

  十三、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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