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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专家组

对我校建筑学专业进行中期质量督察


1月3日至4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督察小组对我校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2021年-2025年)进行中期质量督察。由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沈阳建筑大学张伶伶教授,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曹跃进教授级高级建筑师组成的质量督察小组全面考察了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专家组视察了专业教学、实验、科研和办公等空间场所,听取了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关于建筑学专业自评估通过以来发展建设情况与对上一轮评估所提出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学院设计教学成果展,观摩检查了建筑学专业理论课程和建筑设计课程的授课及指导过程,与副校长王承堂、学校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学院领导班子、专业任课教师与学生进行了交流。

督察组专家表示,建筑学专业自初评通过后,在专业学科发展上取得了良好成绩,人才培养、学术氛围等取得较大进步。后期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形成与建筑学专业发展相适应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与职称评聘机制,根据建筑学专业办学特色,大力提高教师教学、设计和科研能力,加大对建筑学教学空间环境条件的改进。王承堂对督察专家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认为建筑学专业评估教学质量中期督察工作的开展,对专业建设、学生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学校高度重视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将深刻理解和消化评估专家的意见,学校和学院将共同支持建筑学专业学科不断发展,为充分做好2025年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复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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