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速递

首页 > 信息速递 > 教学园地 > 正文

教学园地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安排的通知

校内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3-2-6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开学初的有关教学工作,确保本科教学正常、规范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注册

学生21112日报到注册,各学院要督促学生按时报到注册。凡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按时注册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二、开学后教学安排

1. 开学后第一、二周(213日—224日),组织2022-2023学年秋季期末考试延考,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所有考试均线下进行。请各学院及时做好考试编排并报教务处。补考在第四、五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2022级学生转专业初试笔试考试在210日上午举行,复试在11日下午-12日进行。各学院要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通知参与转专业的学生及时返校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3. 第三周(227日)开始上课,所有课程均线下教学,由于延考所影响的课程由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自行补课。所有课程教学按照课表排定的时间进行。如需调整,由任课教师申请、学院同意后方可更改。所有调整结果均须报教务处备案。

4. 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提前确认授课班级和授课时间、地点。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教师应提前一天到相应教室安装课件并进行测试。

5. 在扬子津校区上课的教师请提前熟悉校内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刻表,因扬子江中路、328国道及邗江中路经常堵塞,任课老师要留足时间余量,避免上课迟到。

6. 各学院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实习、实践教学安排工作,确保实习、实践类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7. 221日—23日选课系统开放,由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补选课。学生务必及时检查自己的课表及选课清单,如有漏选或错选,及时进行补退选。大类分流学生需根据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同时退掉不需要的课程。其它学籍异动学生如不能及时补选课程,请在开学后三周之内填写补退选课申请汇总至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处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处理。逾期不再进行补退选课手续,如果有问题可与教务处(电话87991373Emailyayou@yzu.edu.cn)联系解决。

8.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六级考试等考试安排根据上级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籍学业
 1.
各学院要清理已办理保留学籍、休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手续的学生名单,通知期满的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学籍异动学生请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中“学籍异动”模块线上办理相关手续。

2.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等其它学业事务,从第二周开始办理。未能返校学生的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由学院汇总集中电子办理。对符合学业警告、试读、退学规定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3.开学两周后,各学院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毕业班每位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预审,列出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清单,对未取得学分而影响毕业的学生给予毕业预警。各学院要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指导受到预警学生重修或补修课程,督促学生完成后续课程学习。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提前规划,认真准备,做好开学初本科教学的考试、教学任务调整及线下课堂等教学任务组织安排。

2.各学院需逐一梳理所有课程,落实教学任务。要逐一通知相关任课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准备。

3.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组织学院领导、校院督导、专业主任等人员深入第一线对开学初考试和课堂教学进行巡视、督查,确保本科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教务处

                                                                     202226

 

官方微信

邮编:225127
电话:0514-87979408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
COPYRIGHT © 2019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