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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园地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采用“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教师指导资格及学生毕业设计资格认定

责任人:院教务员、 专业负责人

监督人:院教学院长

教师网上申报题目

(格式见表1

责任人:指导教师

监督人:专业负责人

院系网上审核题目

学生网上选题









教师网上选择学生

编写任务书

(格式见表2

责任人:指导教师

监督人:专业负责人

开题报告

(格式见表3

责任人:指导教师

监督人:专业负责人

毕业设计(论文)调研及资料搜集、毕业设计与论文撰写









阶段成果考核

(格式见表4

责任人:指导教师

监督人:教学主任

学生中期自查

(格式见表5

责任人:学生

监督人: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审阅

(格式见表6

责任人:指导教师

监督人:教学主任

评阅教师评阅

(格式见表7

责任人:评阅教师

监督人:教学主任









答辩委员会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通过

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格式见表8

责任人:教学主任

监督人:专业负责人

通过

工作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责任人:教学主任

监督人:专业负责人

毕业设计(论文)

材料归档

责任人:指导教师

监督人:院档案管理员


审查不通过


答辩不及格









答辩通过


毕业设计(论文)整改

学生申请

格式见表9)、

答辩委员会审查

通过

二次答辩






不通过


不通过












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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