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院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及时性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范围
表彰对象应当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贯表现优秀;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作为、成绩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出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党员广泛赞誉。推荐人选重点向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倾斜。
二、推荐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可推荐1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成绩突出的部门可酌情增加名额。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原则上与学校同步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不重复。根据推荐材料,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评选。对拟表彰对象公示后发文表彰。
三、相关要求
1.组织领导。各支部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强化党的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过程,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真正将优秀典型挖掘出来、将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形成对标先进、争当先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2.材料报送。附件:推荐审批表(只需电子版报送即可);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标题用二号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文中标题用黑体,行间距固定值28磅)。各党支部务必于6月12日下午3:00前,将推荐材料按要求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办公邮箱:zhaowei@yzu.edu.cn 联系人:赵炜
附件:《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1.docx
中共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